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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细则
 编辑:袁青兵 预审:周双六 终审:凌从祥发布日期:2021-03-2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安徽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顺利完成,学院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等各项具体工作。具体负责人名单如下:

组长:高峰

成员:周双六、倪永红、夏云生、郝二宏、张小俊、宇海银、方臻、耿保友、焦莉娟、孙影、袁青兵

纪检组长:汪俊武

二、复试条件

(一)一志愿复试

1. 按初试成绩达到国家一区分数线进入复试。

2. 不破格复试。

(二)调剂复试

1.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及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所有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6)不接收同等学历考生。

2. 不分校内、校外,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进行调剂申请,按教育部规定享受加分政策且总分低于国家线的考生除外。学校设置的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3. 调剂选拔规则

(1)各专业(或研究方向)参考考生初试成绩、报考院校,本科所在院校的社会声望及教学科研水平、考生本科期间表现及其他方面素质,综合考虑,好中选优,调剂考生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

(2)对初试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如申请调剂我院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该专业(或研究方向)按初试总成绩择优先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 调剂流程

(1)发布缺额信息。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发布调剂要求,研招网调剂系统接收调剂开放时间为3月22日0点,并视提交调剂的考生情况确定是否关闭。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2)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根据调剂选拔规则,择优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3)发送复试通知。由校研究生院审核后发送复试通知。

(4)组织复试。考生接收复试通知后,学院组织网络远程复试。

三、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与调剂复试同批次进行,具体安排见下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名称

复试时间

联系老师

备注

1

070300

化学

分析化学

3月24日

下午13:30开始

袁老师 19825048780

何老师 13855353037

请考生仔细阅读我校研究生院网页《2021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提前准备好网络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及环境要求;遵守考试纪律,在面试助理老师的指导下完成网上复试。

2

070300

化学

有机化学

3月24日

下午13:30开始

倪老师 17856933862

周老师 18801589775

3

070300

化学

物理化学

3月24日

下午13:30开始

刘老师 15056926221

4

080500

材料科学

与工程

材料物理与化学

3月24日

下午13:30开始

余老师 18055358753

材料学

材料计算与设计

5

070300

化学

无机化学

3月25日

上午10:00开始

贾老师 15855533718

6

070300

化学

高分子与物理化学

3月25日

上午9:00开始

刘老师18356570359

7

081700

化学工程

与技术

功能光电材料

3月25日

上午8:30开始

田老师 18955372009

环境材料技术

工业催化剂

应用电化学

8

040102

课程与教

学论

课程与教学论

(化学)

3月25日

上午8:30开始

周老师 13339157795

9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化学学科教学

3月25日

上午10:00开始

周老师 13339157795

2. 复试形式

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网络复试平台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具体考生端操作说明参见考生操作手册(https://yz.ahnu.edu.cn/info/1005/2732.htm 详见附件2)。

3. 复试监管

考生应诚信复试,于复试前通过复试平台签订承诺书。考核过程中,通过“双机位”方式监控考生行为,其中主机位用来面试考核,备用机位用来视频监控。

4. 体检

因疫情防控需要,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在秋季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核

1. 提交材料

考生(一志愿和调剂复试)均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于一页);

(2)初试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

(3)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可忽略)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政治审查表(需盖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并按“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考生姓名+资格审查”的方式命名,于复试前一天内通过复试系统提交以上材料。

2. 缴纳复试费

考生应于复试前一天内在安徽师范大学选择的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上支付复试费,标准为100元/生。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3. 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应在复试前,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学院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复试系统中考生的联系方式为考生报考时填报,如有错误或更换请提前联系学院。

五、复试流程

1. 进入候考室

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的备考。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迟到15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 参加综合面试

面试过程中,通过“双机位”方式监控考生行为,其中主机位用来面试考核,备用机位用来视频监控。考生按要求进入面试间,完成“双机位”连线,之后应当根据考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然后展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

考官发送考试试卷后,考生需在3分钟内开始答题。面试过程中,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面试组老师要求退出网络复试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考场。

3. 综合面试内容

综合面试以网络远程视频连接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口语等,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的考核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复试包括英语口语、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及综合面试三部分,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

(1)英语口语及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以口语形式回答试卷的试题,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表达和运用能力、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以及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说明:复试参考书目见安徽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s://yz.ahnu.edu.cn/info/1006/2685.htm

(2)综合面试:以口语形式回答老师的现场提问,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专业实验技能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和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等情况。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英语口语占1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占30%、综合面试占60%。

(3)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正常进行在线复试的,需提前报备。如不报备,无故缺席复试,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录取办法

1.拟录取在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成绩计算

(1)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70%(按100分制计算)、复试总成绩30%计算;

(2)调剂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50%(按100分制计算)、复试总成绩50%计算。

3.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4.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以非定向就业录取。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

5. 拟录取考生须当时确认录取信息,不能或不愿当时确认拟录取信息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空出的拟录取机会顺延。

6.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参加复试或未经录取名单公示者;

(4)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材料者,或者提供信息作假者;

(5)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得分低于60分)。

七、申诉渠道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九华南路189号

邮编:241002

邮箱:jwwang@ahnu.edu.cn

电话:0553-3869303

部门: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书记室

八、本实施细则由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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