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 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3〕4号)等文件精神与学校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组织各学位点本次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研究决定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谢超峰 张孝荣
副组长:蔡静
成员:王菲 刘萍 邱静娟 宋庆文
下设录取工作组、纪检工作组、后勤保障组3个工作小组,具体职责如下:
(一)录取工作组
负责人:蔡 静
成员:各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秘书,相关导师
主要职责:
1. 制定学院具体的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2. 监督各学位点复试录取过程,对各学位点复试、调剂、录取等结果进行审核。
3. 按有关规定进行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学位点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4. 根据学校主管部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5. 协调处理各类突发、偶发事件。
(二) 纪检组
负责人:杨一飞
成 员:胡祥鑫 江 群 熊义信
主要职责:
1. 参加学院复试工作,做好复试中涉考人员的专项纪律培训;监督执行回避制度、保密规定、廉洁自律等规定的执行。
2. 通过现场参与、录像查看、巡查、成绩抽查等方式全程监督复试过程,重点对学院复试工作细则实施、工作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
3. 受理信访举报,及时调查、妥善处理,如发现工作人员失职失责、违纪违法等问题,及时报学校纪委。
(三)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李碧鹰
成 员:芮东华 陶春明 孙 刚
主要职责:
1. 加强复试期间学院进出人员的管理。
2. 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开展期间网络、水电、各类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3. 复试期间,保证复试场所的换气和清洁;落实校园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制度,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4. 协助处理各类突发、偶发事件。
二、 资格审核
一志愿考生于2023年3月31日(周五)下午2:00--5:00,前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外国语学院南楼一楼大厅报到处办理报到手续,进行复试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查材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初试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
3. 政治审查表:政审表在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在报到现场收取。
4. 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应提供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特岗教师须提供特岗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省级职能部门公章)。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复试时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其中,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代码为0451]各专业,原则上只接收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报考(如幼儿园、中小学、中职中专和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学校等),复试资格审查时须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三、一志愿复试要求
(一)复试说明
1. 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原则上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按不低于招生目录公布的拟招生计划数150%的差额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一志愿复试名单。
3. 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不低于380分,单科需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 外国语言文学、翻译硕士专业方向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不低于国家线,单科需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 教育(英语)专业方向(非全日制)的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不低于国家线,单科需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 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复试组织
1. 一志愿考试复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4月1日(周六)上午8:00正式开始。
4月1日上午8:00之前,一志愿考生到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外国语学院2080108教室、2080109教室集中,准备参加专业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8:00—10:00)。
4月1日下午13:00之前,一志愿考生到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外国语学院北楼2090208集中,准备参加下午综合面试。
2. 复试形式及费用收取
各学位点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按照学校规定,复试收费标准为100元/生。
3. 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等部分。
(1)专业笔试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创新能力。
各学位点按专业目录对外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专业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50%。
考生务必按时到场参加考试!复试期间不得使用工具书和其它参考书(包括电子产品),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2)综合面试
主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对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情况(运用所学专业技能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50%。其中专业技能着重考核考生与外语专业学习相关的听、说、读、译等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综合素质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察考生结合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其所具备的创新意识、科研意识、实践技能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素质等方面。同时结合《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4. 复试要求
(1)严格执行综合面试专业性要求,由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将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情况综合评分。
(2)复试严格执行教育部“两识别”“三随机”“四对比”等工作要求。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手机禁止带入复试现场;严禁向面试人员提出与复试无关的问题,或询问对个人答题的评价。
四、拟录取
(一) 总成绩计算
一志愿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7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其中专业笔试考核占50%、综合面试考核占50%)×30%。
(二)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或主动申请转为非定向,否则视为放弃录取。非全日制考生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视为放弃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四)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发布,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 未参加复试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
4. 非全日制专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
5. 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者,或者提供信息作假者。
6.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六)录取体检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需按要求及时参加录取体检。
1. 时间: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7:00-11:30,其中抽血时间为7:00-9:30;下午2:00-5:00。
抽血要求空腹,仅限上午时段。胸片错峰检查,建议下午前往。
2. 地点:芜湖市中医医院(芜湖市九华南路国际会展中心对面)门诊5楼体检中心,联系电话:0553-5960502。
3. 体检表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正反双面打印;考生须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照片并加盖复试所在学院的公章。体检完成后,体检表须交至体检中心。
4. 体检费50元由考生直接交至医院;体检后,体检表交至医院。
五、违规处理
(一)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二)复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等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考生申诉渠道
部门:安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纪委办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外国语学院
邮编:241003
电话:0553-5910582
邮箱:yang2003@ahnu.edu.cn
本细则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安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