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物电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相关文件会议和文件精神,参照《安徽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顺利完成,学院成立2023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复试与录取工作,研究决定复试与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郑贤锋
成员:宁利新 黄友生 张其芳 张爱清 凤尔银 屈军 张持健 朱向冰 丁绪星 张先燚 王大理 汪志荣 刘小明 冯友宏 郑 睿
秘书:王亚青
为确保招生复试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学院特设纪检组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成员如下:
负责人:李娟
成 员:黄友生 左则文
为保障复试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学院特设后勤与技术保障组,成员如下:
负责人:张其芳
成 员:张曼、王升洋
二、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我院的复试。
(二)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以我院在学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报考条件及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要求为准。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原则上调剂生源充足时优先考虑相同专业。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另外,考虑本校实际,只接收初试外国语为英语一的专业往英语二调剂,反之不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可视为科目项目,难易程度按安徽省考试院要求执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只接收初试统考外国语为英语的调剂生;考生初试统考科目多于或等于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在同时满足其他基本要求情况下,视为统考科目相同,少于则不能调剂;自命题科目需相同或者相近。
(三)调剂考生可以在2023年4月6日—12日期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直接进行网上调剂。我院受理第一批申请将于4月8日前结束,确定可以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三、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并于复试前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
3.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可忽略)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政治审查表(需盖章);(从我校研招网下载)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本科成绩单、科研成果、四/六级英语考试及其他各类获奖证书等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材料。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复试时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代码为0451]各专业,原则上只接收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报考(如幼儿园、中小学、中职中专和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学校等),复试资格审查时将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2023年3月31日—4月2日
调剂考生复试:2023年4月6日—12日。调剂志愿锁定时间:24小时。
具体复试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二)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复试过程全程录像。
按照学校规定,复试收费标准为100元/生,将在复试报到时统一收取。
(三)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部分。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形式主要为英语自我介绍、现场抽题朗读并回答问题等。满分1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专业笔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创新能力。各专业或研究方向笔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https://yz.ahnu.edu.cn/info/1005/3898.htm)。
3.综合面试:形式主要以现场答辩的方式回答老师提问。通过开放性试题进行综合考察,同时参考考生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4.思想政治素质: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素质等方面。将以考生的政治审查表为依据,通过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由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专业笔试(40%)和综合面试(50%)3个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考生必须参加全部项目的考核,否则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
拟录取在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总成绩计算(按100分制计算)
1.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占70%(按100分制计算)、复试成绩占30%(按100分制计算)计算。
2.调剂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占50%(按100分制计算)、复试成绩占50%(按100分制计算)计算。
(二)录取排序
1.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分别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2.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序、分别录取。
3.补录原则:拟录取名单按总成绩排序,确定候选或备选。
(三)录取要求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或主动申请转为非定向,否则视为放弃录取。非全日制考生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视为放弃录取。
(四)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3.未参加复试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
4.非全日制专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
5.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材料者,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者。
6.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按100分制计算),不予录取。总成绩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按100分制计算),不予录取。
(五)录取体检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按要求及时到芜湖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参加录取体检,体检表在报到时领取(提前准备1寸免冠照片1张)。
六、入学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具体复查办法另行通知。
七、申诉渠道
安徽师范大学物电学院党委书记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邮编:241003
邮箱:lijuan@mail.ahnu.edu.cn
电话:0553-3883598
八、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物电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安徽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