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物电学院2024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相关文件会议和文件精神,参照《安徽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顺利完成,学院成立2024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复试与录取工作,研究决定复试与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郑贤锋
成员:宁利新 黄友生 张其芳 张爱清 盛晓伟 屈 军 朱向冰 张先燚 王大理 汪志荣
刘小明 冯友宏 郑 睿
秘书:王亚青
为确保招生复试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学院特设纪检组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成员如下:
负责人:李娟
成 员:黄友生 左则文
为保障复试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学院特设后勤与技术保障组,成员如下:
负责人:张其芳
成 员:张曼、王升洋
二、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复试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我院的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2.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调剂复试
1.接收调剂专业和研究方向、调剂规则、遴选办法以及复试日程安排等另行通知。
2.调剂考生可以在2024年4月8日—4月14日期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直接进行网上调剂。我院受理第一批申请将于4月10日前结束,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
三、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并于复试报到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于一页)。
2.初试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
3.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须各学籍内各学期均报到注册)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成绩证明。
4.政治审查表(需盖章)。
(下载地址:https://yz.ahnu.edu.cn/info/1008/1094.htm)
由所在院校党委鉴定并盖章(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由所属盖档案管理部门或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鉴定盖章),政审表从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提醒:在工作时间内提前准备好,防止相关单位周末休息无法鉴定盖章)。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复试时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2024年3月29日—4月1日,复试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调剂考生复试:2024年4月8日—4月14日。调剂志愿锁定时间:24小时。
(二)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差额比例不低于1:1.5。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按照学校规定,复试收费标准为100元/生,将在复试报到时统一收取。
(三)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等部分。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形式主要为英语自我介绍、现场抽题朗读并回答问题等。满分1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专业笔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创新能力。各专业或研究方向笔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专业目录(https://yz.ahnu.edu.cn/info/1006/4105.htm)。
3.综合面试:形式主要以现场答辩的方式回答老师提问,通过开放性试题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4.思想政治素质: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素质等方面。将以考生的政治审查表为依据,通过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由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专业笔试(40%)和综合面试(50%)3个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
五、拟录取
拟录取在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总成绩计算(按100分制计算)
1.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占60%(按100分制计算)、复试成绩占40%(按100分制计算)计算。
2.调剂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占50%(按100分制计算)、复试成绩占50%(按100分制计算)计算。
(二)录取排序
1.拟录取名单按总成绩排序,确定候选或备选。
2.未被物理学专业01-05研究方向录取的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和考生志愿,补录至物理学专业06不区分研究方向(联合培养),直至录满为止。
(三)录取要求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或主动申请转为非定向,否则视为放弃录取。非全日制考生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视为放弃录取。
(四)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3.未参加复试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
4.非全日制专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
5.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材料者,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者。
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或专业笔试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按100分制计算),不予录取。总成绩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按100分制计算),不予录取。
(五)录取体检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按要求及时到芜湖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参加录取体检,考生自行在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ahnu.edu.cn/info/1008/1090.htm)下载打印体检表(A4纸正反面),贴好1寸免冠照片,在报到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六、入学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具体复查办法另行通知。
七、申诉渠道
安徽师范大学物电学院党委书记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邮编:241003
邮箱:lijuan@mail.ahnu.edu.cn
电话:0553-3883598
八、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物电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安徽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