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安徽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 组织机构
(一)领导组
学院成立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组成如下:
组长:赵红 周振杰
成员:张玉新 徐成文 高永周 李光宇 陈银珠 王义德 余俊 万尚庆 方青 汪维才 奚玮
徐步华 赵怀娟 李晓婧 陆在春 陈鹏 路幸福 仇凤仙
秘书:柴文杰
(二)纪检组
组长:张玉新
成员:屈光峰 翟志文 赵悦 王兰 李晨冉
(三)综合保障组
组长:徐成文
成员:许光大 李平 彭鹏 蔡志鹏 朱慧 刘沐景
二、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报到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按顺序装入透明文件袋中,并制作文件目录,写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所提交材料名称和份数等,报到时交给工作人员现场审核。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或扫描)。
2.初试准考证(考生从研招网下载)。
3.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应提供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生,应提供成绩证明。
4.政治审查表(考生从研招网下载,需有签名、盖章,并有明确政审意见)。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我院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MPA)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时除了上述资格审查材料之外,还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报考MPA的考生,须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
三、复试
(一)复试说明
1.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该专业进入复试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录取办法。
3.原则上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在扣除普通推免生指标和士兵计划单列指标后,在达线考生中按招生计划人数的150%划线,采取“进1法”取整,最后分数相同的,都纳入复试名单。生源不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按国家线划线。
4.不进行破格复试。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复试分数线 | 备注 |
030100 法学 | 01法律史 | 331 | |
02法学理论 | 331 |
03刑法学 | 358 |
04民商法学 | 331 |
05诉讼法学 | 331 |
06教育政策与法治 | 331 |
07监察法学 | 331 |
030200 政治学 | 01政治学理论 | 331 |
02地方政府学 |
0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 |
030300 社会学 | 01应用社会学 | 341 |
02社会工作 |
03中国社会史 |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 | 01不区分研究方向 | 333 |
02不区分研究方向(非全) | 331 |
035102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 01不区分研究方向 | 334 |
02不区分研究方向(非全) | 331 |
035200 社会工作 [专业学位] | 01老年社会工作 | 358 |
02学校社会工作 |
03企业社会工作 |
04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 |
120400 公共管理 | 01行政管理 | 347 |
125200 公共管理MPA [专业学位] | 01地方政府治理 | 173
|
02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 |
(二)复试组织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
1.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4月1日,地点在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法学院,联系电话:0553-5910625。 具体安排如下:
流程 | 时间安排 | 地点安排 | 具体事项 |
报到 | 3月29日(周五)14:00-18:00 | 赭山校区法学院113阶梯教室 | 资格审查; 缴费 |
笔试
| 3月30日(周六)8:00——9:30(公共管理MPA考试时间为8:00-11:00) | 法学〔030100〕(法学理论、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教育政策与法治、监察法学) 地点:物理楼101教室 | 闭卷考试
|
政治学〔030200〕、公共管理学〔120400〕, 社会学〔030300〕、公共管理〔125200〕 地点:物理楼102教室 |
社会工作〔035200〕 地点:物理楼201教室 |
法律(非法学)〔035101〕 地点:物理楼202教室 |
法律(法学)〔035102〕 地点:物理楼301 |
面试 | 3月30日 (周六) 14:30——17:30 | 法学〔030100〕(法学理论、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教育政策与法治、监察法学) 面试地点:法学院114教室;候考地点113教室。 | 外语及专业综合考核(含思想政治 素质和品德考核)
|
社会学〔030300〕 面试地点:法学院316教室;候考地点314教室。 |
政治学〔030200〕公共管理学〔120400〕、 公共管理MPA〔125200〕 面试地点:法学院317教室;候考地点314教室。 |
3月31日 (周日) 8:30——17:30 | 社会工作〔035200〕 面试地点:法学院114教室;候考地点113教室。 |
法律(非法学)〔035101〕 面试地点:法学院316教室;候考地点314教室。 |
法律(法学)〔035102〕 面试地点:法学院317教室;候考地点314教室。 |
成绩 公布 | 2024年4月3日 | 我院官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确定一志愿拟录取名单 |
体检 | 2024年 4月1-10日 | 芜湖市中医医院新院区(会展中心对面) 门诊5楼体检中心 | 体检 (见研招网“体检说明”) |
2.复试形式及费用收取
法学院采用现场复试形式。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复试收费标准为100元/生,考生报到时现场扫码缴费。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部分。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查考生英语综合应用能力,采用现场问答形式进行。
(2)专业笔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创新能力。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报考我院公共管理MPA[代码:125200]专业的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
(4)复试成绩由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专业笔试(40%)和综合面试(50%)3个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四、调剂
调剂复试时间2024年4月8日-14日,详见后续通知。
五、拟录取
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统一在我校研招网发布。
(一)总成绩计算
1.一志愿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60%+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40%。
2.调剂志愿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
(二)录取排序
1.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考生分别排序、分别录取。
2.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或主动申请转为非定向,否则视为放弃录取。非全日制考生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视为放弃录取。
3.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剂系统的信息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
4.不破格录取考生。
5.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发布。
(三)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或总成绩得分低于60分。
4.未按时提交规定的材料者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者。
5.未参加复试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
6.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六、违规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复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等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考生申诉渠道
邮箱:2038500542@qq.com ,咨询电话:0553-5910625,监督电话:0553-5910620。本细则由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