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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编辑:凌从祥 发布日期:2024-03-26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415号)和《安徽师范大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与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学院成立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组 长:蒋学波   朱国萍

副组长:王 鹏 汪倩倩 陈冬生 王立龙

成 员:吴孝兵 郝家胜 邵剑文 沈小鹏   张  方  陈绍兴 陈明林 孙  洋

纪检组长:汪倩倩

纪检组成员:张晓平   汪昌保 姜  斌 王  志

二、复试说明

1、学院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初试总成绩、单科成绩均达到A区“国家线”,均可参加复试。

3、不破格复试。

4、调剂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三、材料审核

考生于报到当日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

3)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应提供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成绩证明;

4)政治审查表(自行在学校研究生网页上下载填写完整后加盖单位公章);

5)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复试安排

1一志愿报到时间和地点

考生于329日下午12:00-16:00到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生化楼一楼大厅报到。考生由赭山校区东大门进入校园。联系电话:0553-3937050

2、一志愿复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专业笔试:

    329日下午1630-18:30 教学楼140114021410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30日上午8:00-12:00 教学楼:12011202102512061208

   综合面试:

   330日下午 14:00-17:00

   教学楼:110711081201120210251206120812121213

 

3、调剂复试

   202448-14日。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4、收费

按学校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复试费用(100/生),由学院收取并及时上交校财务处。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5、录取体检。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按要求及时到芜湖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参加录取体检。考生自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A4纸正反面),张贴好照片于报到时交至学院加盖单位公章。

五、复试内容

1、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主要为英语问答、诵读、翻译等,满分10分。

2、专业笔试考核。闭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创新能力。

3、综合面试。按考生所报名的研究方向进行面试。通过开放性试题进行专业方向综合考察,包括对考生专业素养、治学态度、心理品质、综合能力及培养潜力的全面考察,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专业笔试(40%)和综合面试(50%3个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以考生的政治审查表为依据,通过面谈等方式,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办法

1、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一志愿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60%+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40%

调剂志愿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考生分别排序、分别录取。

3、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参加复试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

4)非全日制专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

5)未按时提交规定的材料者,或者提供信息作假者。

6)复试总成绩得分低于60分。

7)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4、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或主动申请转为非定向,否则视为放弃录取;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非全日制考生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的,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视为放弃录取。

七、违规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复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等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考生申诉渠道

部门:安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纪委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

邮编:241003

邮箱:495428947@qq.com

电话:0553-3869282

九、上述工作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安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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