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提高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精神及《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要求,同时结合本学院自身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组成如下:
组长:乔静、张廷龙
纪检组长:陈刚锋
成员:马长伟、李海燕、余吉祥、汪洋、钱瑞梅、罗昆、朱立冬、孔敏
秘书:李敏
二、复试要求
(一)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原则上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在扣除普通推免生指标后,在满足国家线的基础上,划定复试分数线,具体如下:
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
序号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进入复试分数线 | 备注 |
1 | 020100理论经济学 | 323 | 单科成绩均到A区“国家线” |
2 | 120200工商管理学 | 333 |
3 | 125300会计(专硕) | 213 |
4 | 025100金融(专硕) | 323 |
5 | 025008数字经济(专硕) | 323 |
6 | 125100工商管理(专硕) | 151 |
三、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等。
(一)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
(二)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着重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采用闭卷形式考核。专业课笔试参考书目详见学校研招网《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参考书目》。
(三)综合面试
根据学科培养要求,采取现场抽题问答,着重考核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
(四)专业加试
会计(专硕)、工商管理(专硕)参加复试的考生,另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主要是以考生的政治审查表为依据,通过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六)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英语测试10分,笔试40分,综合面试50分。
注:会计(专硕)、工商管理(专硕)笔试40分中包含专业课30分、思想政治理论10分。
四、复试安排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1.报到时间:2025年3月28日(周五)8:30-17:00
2.报到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二楼报告厅(212室)
3.复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周六)——3月30日(周日)
(二)复试形式及费用收取
学院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复试过程全程录像。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每名考生需交100元复试费,届时扫码缴费,缴费时请注明学院、专业和姓名等信息。
(三)复试报到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
3.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应提供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政治审查表》,应届生由所在院系盖章;往届生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居委会或所属派出所盖章)。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复试时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如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参加复试。
8.体检表需考生自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A4纸正反面),粘贴好照片,于报到时加盖学院公章。
9.复试流程及日程安排见表
流程 | 时间安排 | 地点安排 | 具体事项 |
报到 | 3月28日 8:30——17:00 | 经管学院二楼报告厅 | 报到、资格审查 |
笔试 | 3月29日 8:30--10:30 | 1.工商管理学、会计(专硕): 教学楼1号楼2010201 | 专业笔试 |
2.理论经济学、数字经济(专硕)、金融(专硕): 教学楼1号楼2010202 |
3.工商管理(专硕)1组: 教学楼1号楼2010203 |
4.工商管理(专硕)2组: 教学楼1号楼2010204 |
5.工商管理(专硕)3组 教学楼1号楼2010205 |
3月29日 10:40——12:10 | 1.会计(专硕): 教学楼1号楼2010201 |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
2.工商管理(专硕)1组: 教学楼1号楼2010203 |
3.工商管理(专硕)2组: 教学楼1号楼2010204 |
4.工商管理(专硕)3组: 教学楼1号楼2010205 |
3月29日 14:00 | 工商管理(专硕)专业课加试 教学楼7号楼2070102 | 同等学力加试:参考书目见经管学院网站MBA教育中心https://mba.ahnu.edu.cn/info/1013/3184.htm |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3月29日 10:50—— | 理论经济学、数字经济(专硕)、工商管理学: 经管学院一楼112 |
|
3月29日 14:00—— | 1.会计(专硕): 经管学院四楼会议室424 |
|
2. 金融(专硕): 经管学院四楼学术报告厅439 |
3月29日 14:00 —30日18:00 | 3.工商管理(专硕): 经管学院三楼327 |
综合面试 | 3月29日 10:50—— | 1.数字经济(专硕)、理论经济学: 经管学院四楼学术报告厅439 | 综合面试 |
2.工商管理学: 经管学院四楼会议室424 |
3月29日 14:00—— | 3.工商管理(专硕): 经管学院一楼112 |
3月30日 8:00—— | 1.会计(专硕): 经管学院四楼会议室424 |
2.金融(专硕): 经管学院四楼学术报告厅439 |
3.工商管理(专硕): 经管学院一楼112 |
成绩公布 | 4月1日 |
| 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
体检 | 拟录取名单公布后 | 芜湖市中医医院新院区门诊5楼体检中心 | 空腹抽血,体检费50元,由考生直接交给医院;体检后,体检表交给医院。 |
五、调剂
具体调剂办法将在随后的调剂公告中公布,请及时关注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ahnu.edu.cn/)相关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一)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学、金融(专硕)、数字经济(专硕)
1.一志愿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40%
(复试成绩=英语测试10分+专业笔试40分+综合面试50分)
2.调剂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英语测试10分+专业笔试40分+综合面试50分)
(二)会计(专硕)和工商管理(专硕)
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英语测试10分+专业笔试40分(含思想政治理论加试10分)+综合面试50分)
七、拟录取
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录取信息统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发布。
(一)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二)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或总成绩得分低于60分。
5.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材料者,或者提供信息作假者。
6.未参加复试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
7.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三)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或主动申请转为非定向,否则视为放弃录取。非全日制考生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视为放弃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由学院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发布。
(五)录取体检。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按要求携带已加盖公章的体格检查表及时到芜湖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参加录取体检,体检完成后,体检表需交至体检中心(详见学校研招网)。
八、违规处理
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
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等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业务咨询
有关复试事宜咨询经管学院研究生办。
电话:0553-5910593
十、投诉申诉渠道
学院纪委对研究生复试进行全过程监督
部门: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纪委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邮编:241002
邮箱:peng2008@ahnu.edu.cn
电话:0553-5910753
本细则由经管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