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我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组成如下:
组长:赵红 郭泽强
成员:张玉新 徐成文 陈银珠 赵怀娟 汪维才 奚玮 徐步华 高永周 路幸福 陈鹏
纪检组组长:张玉新
秘书:李平
二、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报到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和透明文件袋,封面贴上材料目录,写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所提交材料名称和份数等,报到时交给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材料包含: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或扫描)。
2.初试准考证(考生从研招网下载)。
3.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应提供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生,应提供成绩证明。
4.政治审查表(考生从研招网下载,需有签名、盖章,并有明确政审意见)。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诚信复试,报到时签署承诺书。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1.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我院公共管理(MPA)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时除了上述资格审查材料之外,还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报考MPA的考生,须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
2.签署《非全日制考生复试告知书》。
三、复试
(一)复试说明
1.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该专业进入复试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原则上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在达线考生中按招生计划人数的150%划线,采取“进1法”取整,最后分数相同的,都纳入复试名单;生源不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按国家线划线。
3.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复试组织
1.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3月31日,地点在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法学院,联系电话:0553-5910625。具体安排如下:
流程 | 时间 | 地点 | 专业(研究方向) | 备注 |
报到 | 3月28日(周五)8:30-11:30 | 法学院113教室 | 法学〔030100〕(法学理论、刑法学、诉讼法学、监察法学)、 政治学〔030200〕、公共管理学〔120400〕、社会学〔030300〕、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社会工作〔035200〕、公共管理MPA〔125200〕 | 资格 审查、 缴费 |
专业笔试 | 3月28日(周五) 14:00——15:30 (其中,公共管理MPA14:00-17:00) | 赭山校区教学楼1401教室 | 法学〔030100〕(法学理论、刑法学、诉讼法学、监察法学)、 政治学〔030200〕、公共管理学〔120400〕、社会学〔030300〕、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社会工作〔035200〕、公共管理MPA〔125200〕
| 闭卷 考试 |
综合面试 | 3月29日(周六) 8:00开始 | 面试地点法学院316教室; 候考地点314教室 | 法学〔030100〕(法学理论、刑法学、诉讼法学、监察法学)、法律(法学)〔035102〕 | 综合面试包含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部分 |
面试地点法学院317教室; 候考地点314教室 | 法律(非法学)〔035101〕 |
3月29日(周六) 14:00开始 | 面试地点法学院316教室; 候考地点314教室 | 政治学〔030200〕 公共管理学〔120400〕 公共管理MPA〔125200〕 |
面试地点法学院317教室;
候考地点314教室 | 社会学〔030300〕 社会工作〔035200〕 |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3月29日(周六)8:00开始
| 测试地点法学院214教室; 候考地点314教室 | 法学〔030100〕(法学理论、刑法学、诉讼法学、监察法学)、法律(法学)〔035102〕、法律(非法学)〔035101〕 |
|
3月29日(周六) 14:00开始
| 测试地点法学院214教室; 候考地点314教室 | 政治学〔030200〕、公共管理学〔120400〕、公共管理MPA〔125200〕 社会学〔030300〕、社会工作〔035200〕 |
成绩公布 | 4月1日 | 安徽师范大学研招网 |
| 确定一志愿拟录取名单 |
体检 | 4月1-10日 | 芜湖市中医医院新院区(会展中心对面)门诊5楼体检中心 |
| 体检 (见研招网“体检说明”) |
2.复试形式及费用收取
法学院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复试收费标准为100元/生,考生报到时现场扫码缴费,备注“法学院+姓名”。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部分。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查考生英语综合应用能力,采用单独现场问答形式进行。
(2)专业笔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创新能力。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报考我院公共管理MPA[代码:125200]专业的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5)复试成绩由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专业笔试(40%,思想政治理论加试成绩占专业笔试成绩的50%)和综合面试(50%)3个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
四、调剂
调剂复试时间2025年4月8日-14日,详见后续通知。具体调剂办法将在随后的调剂公告中公布,请关注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ahnu.edu.cn/)的相关通知。
五、拟录取
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统一在我校研招网发布。
(一)总成绩计算
1.一志愿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60%+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40%。
2.调剂志愿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
(二)录取排序
1.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2.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或主动申请转为非定向,否则视为放弃录取。非全日制考生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视为放弃录取。
3.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发布。
(三)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或总成绩得分低于60分。
5.未按时提交规定的材料者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者。
6.未参加复试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
7.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六、违规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复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等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考生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0553-5910625
监督电话:0553-5910620
监督邮箱:2038500542@qq.com
本细则由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