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招生简章
2027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编辑:张崇 预审:宁利新 终审:徐彬发布日期:2026-09-29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第二条 我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人及研究生招生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委员会,负责落实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研究生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学习及就业方式

第三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第四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协议。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我校2027年拟招收3025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指标),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拟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在最终计划下达后,学校将根据社会需求、培养力量、学科研究水平与经费、培养质量、生源情况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 招生专业、学制及学费

第六条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2027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七条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制均为3年;非全日制专业中,除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2.5年外,其他专业均为3年。

第八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费标准均为8000元/生•学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中,金融硕士、艺术类硕士(含音乐、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设计)等专业学费标准为16000元/生•学年;现代教育技术(中美合作项目)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学年。

(三)非全日制专业中,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生•学年,旅游管理硕士、艺术类硕士(含音乐、美术与书法)等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


第五章 报名

第九条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满足《2027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招生专业备注的具体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六)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七)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八)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和教育专业学位中教育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五)条中各项的要求。

2.符合教育部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有关规定。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有效证明(扫描件),发至我校研招公共邮箱(yzyzyz@ahnu.edu.cn)进行核验。

(十)我校2027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报名工作详见《2027年安徽师范大学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申请人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登录报名并完成相关操作,否则无法录取。相关培养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十条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详见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后续通知),每日9:00—22:00。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1.考生报名时须及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研招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我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各培养单位在复试时根据教育部学籍学历验证结果和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及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相关要求。


第六章 初试

第十一条 考生应当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及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十二条 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和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相关公告。


第七章 复试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结束。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和图书情报[125500]等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五条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具体的录取办法详见我校后续通知。

第十六条 考生在拟录取后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中注明。体检标准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第十七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中进行,主要是考核考生在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九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具体要求详见《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复试名单。

(一)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考生数少于该专项招生人数,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将研究确定复试名单或开展调剂工作。

(二)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考生数多于该专项招生人数,我校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该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按照该相对偏差在全校所有统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上线考生中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

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的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的国家A线总分

按照上述原则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能按照该专项计划录取。

第二十一条 调剂办法。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网上公布。

第二十二条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第八章 奖助体系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政策,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


第九章 注意事项

第二十四条 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手机号码、详细通讯地址,并确保通信畅通。

第二十五条 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初试成绩、复试通知等信息,不再另发纸质通知。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我校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一)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科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文典楼A403

电话:0553-5910126

邮箱:yzyzyz@ahnu.edu.cn

(二)各培养单位(如有变化,以后续通知为准)

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校区/地点

002

教育科学学院

谭老师

0553-3937007

赭山校区

003

体育学院

王老师

0553-5910707

花津校区

004

文学院

汪老师

0553-5910950

花津校区

005

外国语学院

熊老师

0553-3869257

花津校区

006

音乐学院

高老师

0553-3937187

赭山校区

007

美术学院

盛老师

0553-5910227

花津校区

008

历史学院

朱老师

0553-5910607

花津校区

010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王老师

0553-3869208

花津校区

01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张老师

0553-3869190

花津校区

012

地理与旅游学院

陈老师

0553-5910696

花津校区

013

生命科学学院

胡老师

0553-3937050

花津校区

015

经济管理学院

李老师

0553-5910593

赭山校区

016

新闻与传播学院

崔老师

0553-5910917

花津校区

0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胡老师

0553-5910530

花津校区

018

法学院

王老师

0553-5910625

赭山校区

019

图书馆

王老师

0553-5910179

花津校区

020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高老师

0553-5910358

花津校区

021

数学与统计学院

戴老师

0553-5910641

花津校区

022

生态与环境学院

王老师

0553-5910196

花津校区

023

合肥高等研究院

许老师

0553-3869190

合肥

024

教师教育学院

王老师

0553-5912098

花津校区

025

智能信息与先进制造学院

刘老师

0553-5912354

花津校区

026

智能材料与未来能源学院

杨老师

0553-5912909

花津校区

027

公共管理学院

蔡老师

0553-5912782

赭山校区

联合

培养

单位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

吴老师

0551-65594527

合肥

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

陈老师

0871-65110887

昆明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

袁老师

021-65809758

上海

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圳农业基因组研究所

马老师

0755-29390912

深圳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廖老师

027-68780672

武汉



Copyright (c) 2013 yz.ahnu.edu.cn All Right Reserved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花津南路2号 邮编:241003 电话:0553-5910126 访问量:4982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