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招生简章
安徽师范大学2019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18-09-13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
        2019年我校全日制硕士除个别专业均接收推免生,不接收推免生分别为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外语、历史)、职业技术教育(司法服务、公共管理与服务)、汉语国际教育、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和学科教学(音乐)等8专业。详情见《安徽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3所报硕士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接收程序
        1、申请人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ahnu.edu.cn),查阅我校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政策。

        2928日起(以推免生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准),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

        3、相关培养单位对报考我校的推免生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发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4、已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人按规定的复试日程与要求参加复试。复试日程与要求请关注我校相关学院网站。

        5、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点击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6、对拟接收的推免生,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10个工作日。

        7、如申请人提供虚假的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奖助体系
        为鼓励推免生报考我校,推免生在第一学年将享受优秀新生奖学金1万元(不同时享受学业奖学金,相关研究生奖助体系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附则

        本办法由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Copyright (c) 2013 yz.ahnu.edu.cn All Right Reserved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花津南路2号 邮编:241003 电话:0553-5910126 访问量:4982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