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校研字〔2021〕5号)和《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硕博连读及申请审核制博士生申请公告》,教育科学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采取“申请审核制”和“公开招考”等方式进行,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实施“申请审核制”,特制定本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教授委员会主任、相关博士生导师和研究生秘书组成。工作组负责制定学院的“申请审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领导、组织学院“申请审核制”招生录取工作。
(二)“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考核组
学院成立以博士点负责人为组长的“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考核组(以下简称“考核组”),考核组由5位及以上博导组成。考核组负责对“申请审核制”申请人进行面试和科研能力水平审核。
二、招生计划
通过“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生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的50%;没有通过学校领导组审批录取或考生主动放弃拟录取而空出的招生名额,将转入学院公开招考计划。
三、申请条件
(一)必须符合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须在博士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且所学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外语水平: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分或CET-4≥500分或TOEFL≥72分或IELTS≥5.5分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术期刊发表过用英文撰写的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比较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经学院组织的相关领域专家对其成果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后,可不受上述外语水平要求的限制。
(四)学术水平:应届毕业生以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往届毕业生须以第一作者(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同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且经导师及考核组认定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1篇及以上;或主持四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并取得相关研究成果(项目分类标准参照我校当年人事处职称评审条件中认定的项目分类执行);或者出版学术专著1部且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五)除教育政策与法学、高等教育学方向外,其它方向原则上不招收定向考生。
(六)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至少三年。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下列材料的扫描件:
1.安徽师范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及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4.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往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6.本人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限3篇以内)、专著(含译著)、调研报告,主持起草的咨询报告、规划编制、政策文件等,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立项材料,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材料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7.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推荐信;
8.考生个人陈述(包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
9.近半年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10.其他可以证明本人科研或英语能力的材料;
11.政审表。
(二)资格审查
工作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外语水平和学术水平进行初评,按不低于“申请审核制”拟招生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同时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三)考核
进入考核阶段的申请者,由学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并查验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
1.考核时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与学院实际,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重点考核申请者对本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博士研究计划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造能力和培养潜能等。
对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核方式。考核采取线下面试方式(视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采取线上面试方式),每位考生准备15分钟的PPT向考核组汇报(包括学术经历、研究计划和核心观点等),并回答考核组专家提问。考核组专家围绕考核重点对考生进行打分。
4.成绩计算。总成绩=科研能力成绩*40%+面试考核成绩*60%。其中,科研能力成绩计分办法见附件,面试考核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四)录取
1.拟录取名单初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组对考核组提交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对各招生单位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审定。
2.拟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将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审定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学生不得录取。
3.签约。经学校批准录取的学生须与学院、招生导师就博士培养要求、目标任务和脱产学习等签订合约。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奖助学金和相关待遇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与问责。学院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0553-3937009,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二)做好审核过程记录及申请者材料保管工作。学院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现场录音录像,并做好文字记录。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参加“申请审核制”的考生,若最终未被录取,在当年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继续参加我院博士研究生的公开招考,但必须与学校研招办联系,确认后方可报名。
(二)相关表格下载:安徽师范大学研招网—博士招生—相关下载(http://yz.ahnu.edu.cn/)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553-3937007;联系邮箱:jkygb2017@163.com。
八、上述方案及细则由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教育科学学院
2022年1月29日
附件: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生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科研能力成绩评分办法
附件:
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生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
科研能力成绩评分办法
科研能力成绩 |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说明 |
91—100分 |
在我校指定的学科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 |
1.所有论文、专著、课题、获奖等必须与报考专业相关。 2.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同为第一作者。 3.科研成果统计年限为近五年。 |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且经认定具有高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及以上。 |
出版专著1部(独著或合著排名第1)。 |
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含国家级科研子项目)1项。 |
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一、二等奖排名须前三,三等奖排名须第一)。 |
81—90分 |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且经认定具有高学术水平的论文1篇。 |
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且经认定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 |
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 |
撰写完成专著6万字以上。 |
获厅局级科研二等以上奖励(排名须第一)。 |
71-80分 |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且经认定其中1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 |
主持10万元以上横向科研课题。 |
撰写完成专著3万字以上。 |
获厅局级科研三等奖(排名须第一)。 |
省级学术团体二等以上奖励(排名须前五)。 |
61—70分 |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且经认定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1篇。 |
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 |
参加厅局级科研项目研究。 |
获省级学术团体三等科研奖励(排名须前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