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根据《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生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相关博士生导师和研究生秘书组成。主要职责是按学校有关博士招生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定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纪检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纪委书记和纪委委员组成。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监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等各项具体工作。
二、资格审查
(一)考生需统一提交下列材料的扫描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于一页);
2、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硕士学位证书);
3、《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4、网报时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政治审查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6、专家的推荐信,由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填写(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7、主要科研成果(科研项目批文、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科研获奖等),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会决议等;
8、数学与统计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1)。
以上材料1-7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按“考生姓名+资格审查”的方式命名,材料8(附件1)以Word形式,按“考生姓名+科研成果统计表”的方式命名。所有材料于4月15日上午8点前将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420145352@qq.com)。
(二)特别提醒:
1、上述材料在考生参加考试时或拟录取后需提交原件。
2、所有参加公开招考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发放准考证。
3、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考试安排及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4月22日上午
2、初试内容为《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规定的考试科目,具体包括英语、业务课一(分析与代数)、业务课二(数学综合),满分均为100分。
3、初试成绩=英语成绩*20%+业务课一成绩*40%+业务课二成绩*40%。
(二)复试
1、复试时间:4月22日下午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和科研创新能力(满分100分)。
(1)专业综合面试:每位考生准备15分钟的PPT向考核小组汇报,复试小组专家提问10分钟。PPT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学术背景、研究工作等。复试小组根据PPT汇报和回答问题情况,对申请人在基础理论知识和科研潜质等方面进行打分。
(2)科研创新能力:按《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创新能力成绩评分办法》(附件2)评分。
3、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50%+科研创新能力成绩*50%。
(三)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
(四)考试形式
初试和复试均利用腾讯会议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均通过“双机位”方式监控考生行为。考生须为不同机位分别申请腾讯会议账号,其中主机位使用电脑(带摄像头、麦克风)视频和音频接入(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使用同上要求的电脑或者手机视频接入(初试场所远端)。学院对考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五)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期间,我院将使用考生在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中提交的联系电话联系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如有更换或填报错误,请准备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以及手签书面申请扫描件联系报考院系修改。
2、请考生严格按照考试要求调试好设备与网络,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并熟悉使用,按照学院要求提前进行调试。如因考生个人主观、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考试中断的,将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
3、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及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录取
(一)录取办法
我院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审批,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初试各科目中有成绩低于60分。
5、复试成绩低于60分。
(二)录取要求
1、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拟录取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内考生须将协议提交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协议者不予录取。
2、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五、体检安排
因疫情防控需要,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录取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在秋季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诉电话
0553-5910641
本细则由数学与统计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安徽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2年4月8日
附件1: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成果统计表
姓名 |
序号 |
成果类别 (项目/论文/专著/获奖) |
成果名称 |
项目来源/论文发表的期刊(注明期刊级别和收录情况)/专著出版社/获奖等次 |
个人排名 |
时间(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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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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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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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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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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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创新能力成绩评分办法
科研创新能力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说明 |
100分 |
在SCI期刊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
①发表论文均须以第一作者身份。 ②已有DOI号的SCI期刊论文可视为正式发表。 ③科研成果统计年限为近五年。 |
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
出版专著1部(独著10万字) |
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3) |
90分 |
在SCI期刊上正式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1篇且在国内CSCD核心库期刊上正式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
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
主编校级及以上规划教材1部,且与数学相关 |
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排名4-10) |
80分 |
在SCI期刊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1篇 |
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 |
获得厅局级科研奖励(排名前3) |
70分 |
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位 |
当年报考的应届硕士生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