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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编辑:王亚青 预审:宁利新 终审:桑青松发布日期:2023-04-1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根据《安徽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文件精神,结合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学校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订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与细则,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人名单如下:

组长:郑贤锋

成员:学院党委书记、分管副院长、博士点方向负责人、博士生导师研究生秘书。

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学院特设纪检组全程监督复试和录取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李娟

成员:黄友生、左则文

为保障复试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学院特设后勤与技术保障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其芳

成员:张曼、王升洋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按学校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订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3.组织实施本学院命题、试、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4.按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1.复试时间:4月18日下午14:30

2.复试地点:物电学院308会议室

3.复试相关说明:请考生4月17日下午15:00至17:00到物电学院325研究生办公室报到,并提交如下材料:

1)政治审查表

(下载地址:https://yz.ahnu.edu.cn/info/1011/3901.htm

2)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模版下载地址:https://yz.ahnu.edu.cn/info/1011/3901.htm


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表,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会决议(须加盖培养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公章)。

4)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材料,并提供近三年科研成果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见附件1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面试(满分100分)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1.考生用PPT自我介绍,重点汇报介绍自己的科研工作(时间10分钟),回答面试组专家的提问。

2.组专家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综合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面试组以考生的政治审查表为依据,通过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给出考核结果并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4.科研创新能力考核:考生在试时须向学院提供公开发表的论著等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审批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提交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面试组专家根据材料对其做出评分。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创新能力成绩评分办法

科研能力成绩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说明

100

发表1A4类以上顶级期刊论文或2篇以上B1类权威期刊论文

应届生参与课题研究,应由课题负责人出具立项通知书及证明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有关材料。

应届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同为第一作者。

对应届生可提高一个档次评分。

科研成果统计年限为近三年。

所有论文、获奖等必须与报考专业相关。论文分类参考《安徽师范大学论文分类导向性期刊目录》

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含国家级科研子项目)

获省部科研二等奖以上奖励(前3名)

90

发表1B1类权威期刊论文或2B2类权威期刊论文

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

获省部级科研三等及以下或厅局级科研二等以上奖励(前3名)

80

发表1B2类权威期刊论文或2C1类导向期刊论文

应届生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或1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

获厅局级科研三等奖或省级学术团体二等以上奖励(前3名)

70

发表1C1类导向期刊论文或2C2类导向期刊论文

应届生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或1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

获省级学术团体三等及以下科研奖励

60

当年报考的应届生

系统的开展过物理相关学科科学研究活动,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位

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研发部门等科研一线工作,取得中级职称以上计60

60分以下


注: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或在线发表(SCI论文以DOI号为准)的结构完整的原创性学术研究论文(不包括综述、数据库、传记及评论等类型论文)。

、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初试成绩英语+专业课+专业课二)/3*40%+专业面试成绩*40%+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成绩*20%。

(二)录取分数线

1.初试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以满分100分计算)。

2.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以满分100分计算)。

3.科研创新成绩不低于60分(以满分100分计算)。

4.初试外语成绩分数线由校招生委员会划定。

、拟录取

1.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专业面试、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要经招生考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审批。

2.原则上按照考生成绩高低排序录取;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原则上按照考生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3.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4.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工作要求

各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学校招生质量负责、对考生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公平公正,保证质量;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考生泄露考试内容,不得暗示考生如何答题,不得提前泄露考生成绩的评定及评语情况。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取消其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上述办法由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3410


附件1:《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科研成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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