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徽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安徽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4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姚宏志 严宏
成 员:汪盛玉 张正光 王习胜 章征科 沈正赋
纪 检:刘玉艳
秘 书:胡桂芳
二、学院资格审查
时间:4月19日上午8:30--12:00
地点:文典楼马克思主义学院G113室
(一)提交材料:
1.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硕士学位证书;
2.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3. 准考证(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现场确认时加盖我院公章后方可参加考试);
4.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报考“思政工作骨干专项”者需提供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委)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6. 报考“思政课教师在职攻博专项”者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报考登记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7.政治审查表;
8.专家的推荐信;
9.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表;
10.2019年1月1月至今取得的与本学科相关的论文、项目、专著、教材、获奖等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
(1)复印件请务必装订成册,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不予退回。
(2)复印件要求:论文提供封面、目录页和正文第一页;项目提供批文;专著教材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合著需提供撰写字数证明;获奖提供证书。
11.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成果统计表纸质版(附件2)。
(二)特别提醒:
1.所有参加公开招考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初、复试。
2.所有考生报名时可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专项计划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3.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复试时间
2024年4月21日下午、4月22日全天(具体时间地点待考生来学院报到时告知)。
四、复试形式
(一)按照学科研究方向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具有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
(二)各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全面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三)复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最终复试成绩为各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
(四)政治审查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心理素质等方面。
2.考核形式。各复试小组以考生的政治审查表为依据,通过与考生面谈,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给出考核结果。
五、科研创新能力
(一)科研创新能力成绩分为科研基准分和科研能力两部分,满分为100分。科研基准分为40分。科研能力分根据考生提交的2019年1月1日至今取得的与本学科相关的论文、项目、专著、教材、获奖等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得分最高的考生按照一定比例折算为60分,其他考生成绩按照相同比例折算。具体计分办法见附件1。
(二)考生须填写《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2),并在4月1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yyjsb@126.com。
六、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3×40%+复试成绩×40%+科研创新能力成绩×20%
七、拟录取
(一)初试分数线
1.业务课一、业务课二:60分。
2.英语:由校招生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划定。
(二)录取办法
1.非专项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专项计划:按照所报考导师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和高校思政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专项计划:按照该计划全体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拟录取考生中,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人数的70%以上(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并严格控制本校生源数量,最多招收本校生源1个。
3.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5)初试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6)英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以学校自划线为准)。
(三)录取体检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及时到县级及以上医院参加录取体检,并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交医院出具的纸质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申诉渠道
学院纪委接待投诉电话:0553-5910359。
九、本方案如有变化,以学院招委会解释和通知为准。
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招生科研创新能力成绩计分办法
附件2: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招生科研成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