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校研字[2021] 5号),结合本院实际,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实施“申请审核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实施“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工作中,注重选拔的科学性,对申请者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注重选拔程序的合法性,保证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相关博士生导师和研究生秘书组成。主要职责是按照学校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办法制定人工智能博士点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且组织开展考核录取工作。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院招生工作组根据学科特点确定本年度人工智能博士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原则上通过“申请审核制”的博士生招收名额不超过本博士点本年度招生计划的50%。“申请审核制”未招满的招生名额,将转入公开招考计划。
四、申请条件
参加“申请审核制”招生方式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必须符合学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且所学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申请人被录取后必须实行全脱产学习;
(四)学术水平。应届毕业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在SCIE/EI期刊或国际会议上正式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往届毕业生须以第一作者在SCIE/EI期刊或国际会议上正式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或主持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并取得相关研究成果;或获得厅局级(或省级一级行业学会)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已有DOI号的期刊或国际会议论文可视为正式发表。
五、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下列材料的扫描件至联系邮箱:
1.安徽师范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及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4.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往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6.本人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7.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专家推荐书;
8.考生个人陈述(包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
9.近半年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10.其他可以证明本人科研或英语能力的材料;
11.政审表。
以上材料原件在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时提交,材料9可推迟到拟录取后提交。
(二)资格审查
学院招生工作组严格审查申请人申请材料,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外语水平和科研能力进行初评(依据“英语成绩*10%+科研能力成绩*30%”计分排序,其中英语成绩和科研能力成绩分别按照附件1、附件2评定),按“申请审核制”拟招生人数的1:1.5或更大比例确定进入考核总人数,提出进入考核阶段的申请名单,同时将入围者相关业绩材料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考核
通过审核的申请者,由学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参加学院考核。学院成立考核小组,由博士学位点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方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小组负责查验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具体实施考核,评定成绩,拟定建议录取名单。
考核总成绩包括英语成绩、科研能力成绩和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英语成绩*10%+科研能力成绩*30%+面试成绩*60%。
1.英语成绩和科研能力成绩分别按照《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英语成绩评定办法》(见附件1)和《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科研能力成绩评定办法》(见附件2)计算。
2.面试重点考核申请者的外语听说读写水平、基础理论知识和科研潜质等方面,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读写水平*10%+基础理论知识和科研潜质*90%。
(1)外语听说读写水平。考核小组根据申请人阅读翻译英文文献、口语和听力水平等进行打分。
(2)基础理论知识和科研潜质。每位考生准备15分钟的PPT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小组专家提问10分钟。PPT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学术背景、研究工作等。考核小组根据PPT汇报和回答问题情况,对申请人在基础理论知识和科研潜质方面进行打分。
以上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
(四)录取
1.招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须取得当年招生资格。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只能招收1名“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参照学院博士生招生录取细则等文件。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初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对考核小组提交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建议录取名单进行审查,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送研究生院审定。
3.拟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将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学生不得录取。
4.签约。经学校批准录取的学生须与学院、招生导师就博士培养要求、目标任务等签订合约。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奖助学金和相关待遇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本着对招生质量负责、对考生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公平公正,保证质量;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考生泄露考试内容,不得暗示考生如何答题,不得提前泄露考生成绩的评定及评语情况。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取消其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加强监督与问责。学院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0553-5910381,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三)做好审核过程记录及申请者材料保管工作。学院须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现场录音录像,并做好文字记录。录制的音频、视频文件及其他审核过程中形成的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至少保留1年。
七、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53-5910358
联系邮箱: 564465922@qq.com
联系人:高老师
八、上述办法由计算机与信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2025年1月27日
附件1: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英语成绩评定办法
英语成绩 |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91-100分 | TOEFL≥80分或IELTS≥6分 |
CET-4≥600分或CET-6≥550分 |
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
81-90分 | CET-4≥580分CET-6≥520分 |
TOEFL≥72分或IELTS≥5.5分 |
以第一作者在SCIE/EI英文期刊或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会议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
71-80分 | CET-4≥550分或CET-6≥475分 |
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SCIE/EI英文期刊或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会议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
60-70分 | CET-4≥500分或CET-6≥425分 |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EI国际会议发表过学术论文 |
附件2: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博士生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科研能力成绩评定办法
科研能力成绩 |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说明 |
96-100分 | 应届生在学校认定的A4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 | ①发表论文均须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并与报考专业相关。
②论文分区参照论文发表当年的中科院分区表。
③科研成果统计年限为近五年。
④A4类及以上期刊参照文章发表当年学校科研处的认证,可以联系学院科研办公室获取。
⑤若研究生期间取得其他研究成果,将由学科博士生导师组认定并参照以上评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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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生在学校认定的A4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科研二等奖以上奖励(前2名)。 |
90-95分 | 应届生发表1篇中科院一区SCIE期刊论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A类国际学术会议/期刊论文。 |
往届生发表2篇中科院一区SCIE期刊论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A类国际学术会议/期刊论文,或获省部科研二等奖以上奖励(前3-6名)。 |
80-89分 | 应届生发表1篇中科院二区SCIE期刊论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B类国际学术会议/期刊论文或EI中文期刊论文。 |
往届生发表2篇中科院二区SCIE期刊论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B类国际学术会议/期刊论文或EI中文期刊论文,或发表1篇中科院一区SCIE期刊论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A类国际学术会议/期刊论文,或获得省部科研三等奖奖励(前1名)。 |
70-79分 | 应届生发表1篇中科院三区SCIE期刊论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C类期刊/国际会议论文。 |
往届生发表2篇中科院三区SCIE期刊论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C类国际学术会议/期刊论文,或1篇中科院二区SCIE期刊论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B类国际学术会议/期刊论文,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并取得相关研究成果,或获得省部科研三等奖奖励(前2-6名)。 |
60-69分 | 应届生发表1篇中科院四区SCIE期刊论文或其他有国际影响的EI国际学术会议论文。 |
往届生发表2篇中科院四区SCIE期刊论文或其他有国际影响的EI国际学术会议论文,或1篇中科院三区SCIE期刊论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C类国际学术会议/期刊论文,或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并取得相关研究成果,或获得厅局级科研成果奖1项(前2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