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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关于2025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培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编辑:张静 预审:陈郑 终审:桑青松发布日期:2025-04-11 浏览次数: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相关文件,为做好我院2025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与科研攻关项目(以下简称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我院2025年博士生招生采取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两种方式进行,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实施申请审核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录取工作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院学术分委会主任、相关博士生导师、教师代表和研究生秘书组成。主要职责是按学校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办法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严格考核、公平公正的原则,校企联合开展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工作。

、申请条件

参加申请审核制招生方式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必须符合学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且所学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外语水平。外语水平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CET-4≥500分或CET-6≥425分或TOEFL≥72分或IELTS≥5.5分或以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且为通讯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SCI期刊上发表过相关专业英文学术论文。

(四)学术水平。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以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且为通讯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SCI收录源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或主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并取得相关研究成果;或者出版学术专著1部且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五)非全日制仅限招收该项目合作企业生源。

、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下列完整材料的电子版至邮箱zhangjing@ahnu.edu.cn,材料原件在参加考试时提交审核。材料1-11扫描后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并按考生姓名-申请审核制命名,材料13Excel表格并按考生姓名-申请审核制命名。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需考生本人签字、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盖章);

2.《安徽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安徽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表》,或《安徽师范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详见我校2025年博士招生简章附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4.本硕期间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5.本人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推荐https://yz.ahnu.edu.cn/info/1011/6296.htm);

7.考生个人陈述(包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

8.《安徽师范大学2025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与科研攻关项目考生志愿信息表》(https://yz.ahnu.edu.cn/info/1010/7456.htm);

9.报考非全日制专业考生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以及考生所在社保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10..政审表(https://yz.ahnu.edu.cn/info/1011/6296.htm);

11.近半年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的体检合格证明(拟录取后提交)(https://yz.ahnu.edu.cn/info/1011/6296.htm);

12.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5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员汇总表(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严格审查申请人申请材料,并签署审查意见。学院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对外语水平、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进行初评,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考核

通过审核的申请者,由学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到学院参加考核,并查验、收集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

1.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录取工作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组由5位及以上博士生导师和企业高级职称专家组成。

2.学院重点考核申请者的基础理论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水平等方面。考核以面试为主,每位考生准备PPT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10分钟以内。PPT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博士期间工作计划;面试专家在外语水平、理论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等四个方面对考生进行打分。考核小组对面试考核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和录音录像。

3.成绩计算。

1)总成绩包括面试成绩和科研创新能力成绩两部分

总成绩 = 面试成绩(包含英语)*70%+科研创新能力*30%

2)科研创新能力按照《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科研创新能力成绩评分办法》计算。

3)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4)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

1)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及科研创新能力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审定。

2)拟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将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审定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学生不得录取。

3)签约。经学校批准录取的学生须与学院、所在企业、招生导师就博士培养要求、目标任务等签订合约。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奖助学金和相关待遇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5.考核结束后学院及时公示考核结果,同时将申请材料、面试记录及录音录像等材料提交招生工作办公室留存。

、工作要求

各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本着对招生质量负责、对考生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公平公正,保证质量;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考生泄露考试内容,不得暗示考生如何答题,不得提前泄露考生成绩的评定及评语情况。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取消其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上述办法由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附:《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校企联培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科研创新能力成绩评分办法》


科研能力成绩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说明

100

考生以第一作者在J. Am. Chem. Soc.; Angew. Chem.Int. Ed.; Adv. Mater.等顶刊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应届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若导师为第一作者且为通讯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同为第一作者;

所有项目、论文、专著、获奖等必须与报考专业相关。

往届生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含国家级科研子项目),或获省部科研二等奖以上奖励(前2名)

90

应届生发表22区以上SCI收录源期刊

往届生发表32区以上SCI收录源期刊;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科研二等奖以上奖励(前3名)

80

应届生发表2SCI收录源期刊

往届生发表22区以上SCI收录源期刊

70

应届生发表1SCI收录源期刊

往届生发表2SCI收录源期刊(其中12区以上)

主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并取得相关研究成果,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且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60

往届生发表1SCI收录源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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