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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播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编辑:崔霞 预审:秦枫 终审:凌从祥发布日期:2025-04-1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根据《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公开招考)》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5年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管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学术分委会主任、相关博士生导师和研究生秘书组成。主要职责是按学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办法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和开展考核录取工作。

为保证招生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组,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学院纪委成员为组员,全程监督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考试安排

初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学院安排复试。

(一)复试

时间:4月21日(周一)上午9:00。考生须提前15分钟到达复试地点。

地点:学苑北楼9号楼508

(二)复试形式

复试均统一采用线下复试形式,学院对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素质等方面。

2.综合面试:组织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具有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通过考生自我评价和回答问题,对考生学习经历与成绩、英语口语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

3.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根据考生提供的科研成果材料,考察考生对学术前沿的了解、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把握,根据考生论文、获奖、主持参与科研项目、编写教材、专家推荐意见及等材料对其做出综合评分(评分参考学校最新的科研业绩分类和认定办法)。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

三、资格审查

(一)请考生于2025年4月18日中午12:00前将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和支撑材料(按类别汇总成一个PDF)以“姓名+文化传播学”发至ahnuxinwen@163.com以备核查。

(二)请考生于复试时,到学苑北楼9号楼研工办509室报到并提交如下材料(咨询电话:0553-5910917):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

2.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4.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

5.政治审查表;

6.本人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7.考生个人陈述(包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等材料;

8.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及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10.准考证(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现场确认时加盖报考学院公章后方可为有效);

11.其他可以证明本人科研或英语能力的材料。

相关表格下载见链接https://yz.ahnu.edu.cn/info/1011/6296.htm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规则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外国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3*20%+综合面试*40%+科研创新能力*40%

(二)录取规则

1.拟录取名单初审。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组对考核组提交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送研究生院审定。

2.拟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将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审定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学生不得录取。

3.签约。经学校批准录取的学生须与学院、招生导师就博士培养要求、目标任务等签订合约。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奖助学金和相关待遇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4.录取体检。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及时到县级以上医院参加录取体检(见研究生院官网),并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提交医院出具的纸质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初试业务课各科目成绩未达到学校自划线者。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3)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五、工作要求及招生监督

各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本着对招生质量负责、对考生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公平公正,保证质量;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考生泄露考试内容,不得暗示考生如何答题,不得提前泄露考生成绩的评定及评语情况。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取消其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监督电话:0553-5910903

本细则由新闻与传播学院2025年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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