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安徽省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2025〕2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纪委书记、分管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相关博士生导师及研究生秘书等组成。主要职责是按学校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纪检小组,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纪委委员组成。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监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等各项具体工作。
二、资格审查及报到
(一)资格审查
参加考核的考生须在4月22日18点前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234686407@qq.com)。
材料提交要求为:
所有材料均提交PDF格式(材料8除外),并务必按照以下顺序对文件排序整理(材料需分类标明清楚,请勿整合到一个PDF文件内),形成压缩包文件,以“报名号+考生姓名”命名后发送。
需提交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硕士学位证书;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3.准考证(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4.政治审查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5.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扫描件。
6.近五年的科研成果材料(2021年以来)扫描件,包括:(1)已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不超过5篇;不含已录未发论文;需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全文);(2)专著(含译著)与教材(主编或副主编)的封面及版权页;(3)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材料;(4)科研奖励证明材料等;(5)其他科研成果材料。
7.其他:网报时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成果统计表》(电子版)(见附件1)。
9.考生个人陈述(包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
注意:考生报到时,现场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现场报到
1.时间:2026年4月24日下午14:30-17:30
2.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经济管理学院二楼研究生办公室;
(三)特别提醒:
1.所有参加公开招考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复试。
2.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科研创新能力评定
科研创新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提交的科研成果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科研创新能力评分标准
分值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说明 |
91-100 | 在B2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 ①发表论文均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且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正式见刊,或者在线发表。不含已录用未发表论文成果。 ②应届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 ③应届硕士研究生提高一个档次评分。 ④应届硕士研究生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尚未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⑤科研成果统计年限为近五年(2021年以来)。 |
在C1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
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
在A类出版社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 |
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3) |
81-90 | 在C1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
在C2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
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
在B类出版社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 |
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排名4-10) |
71-80 | 在C2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
在D1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
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 |
在C类出版社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 |
获得厅局级科研奖励(排名前3) |
61-70 | 在D1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
在D2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
在E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
60 | 取得除本表中61分及以上所列的成果之外的,属于我校当年执行的科研业绩认定办法内的其他各类成果 | 未取得本表中61分及以上所列成果的,符合本部分所对应的条件者,按60分认定。 |
当年报考的硕士应届生 |
系统的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位 |
注:科研成果必须与专业相关;论文必须是不在预警内的且正式发表或在线发表(SCI/SSCI论文,以DOI号为准)的结构完整的原创性学术研究论文(不包括会议论文、综述、数据库、传记及评论等类型论文);著作必须是独著、教材必须是主编或副主编,且不少于10万字。成果级别按照当年学校科研处的认定文件执行。未尽事项由学院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组研究决定。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
2026年4月27日上午9:00开始
(二)复试地点
考生提前30分钟到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经济管理学院二楼研究生办公室报到,进行分组抽签,然后到指定地点(学院四楼会议室)进行复试。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原则上每位考生复试时间15分钟以内,以PPT形式向考核组汇报(包括自我简介、学术经历、研究计划等),并回答考核组专家提问。考核组专家依据考生的学术潜力与思维品质进行打分。
(四)复试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外国语成绩*20%+业务课一成绩*40%+业务课二成绩*40%。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50%+科研创新能力成绩*50%。
总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
(五)复试注意事项
1.复试程序全程录像,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并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2.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及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素质等方面。复试小组以考生的政治审查表为依据,通过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给出考核结果并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用“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进一步考核。
六、录取
(一)录取办法
我院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审批,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相同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学校审批,由校研究生院统一发布公示。
2.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5)初试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6)外国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以学校自划线为准)。
(二)录取要求
1.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拟录取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内考生须将协议提交到录取院系,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协议者不予录取。
2.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注意事项
考试期间,我院将使用考生在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中提交的联系电话联系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
八、体检安排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及时到三甲医院参加录取体检,并在公示期内向报考我院提交医院出具的纸质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电话
咨询:0553-5910593 ,申诉:0553-5910549。
十、本细则由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成果统计表》
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