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6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工作,根据《安徽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组。
组长:张师帅、郭泽强
成员:张玉新、陈银珠、赵怀娟、金太军、余俊、奚玮、徐步华、高永周、仇凤仙、张昌辉
秘书:赵悦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公开招考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考核。
1. 时间:2026年4月24日(周五)下午14:00-17:00
2. 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法学院113教室
3.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后才能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硕士学位证书;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3)准考证(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现场确认时加盖报考学院公章后方可参加考试);
(4)专家的推荐信,由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填写;
(5)政治审查表;
(6)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与本学科相关的论文、项目、专著或者教材、获奖等成果。(请规范填写附件2的科研成果统计表,论文提供封面、目录页和正文部分;项目提供批文;专著或者教材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合著提供撰写字数证明;获奖提供证书);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9)《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承诺书》(附件3)。若有工作单位,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复试
1.专业综合面试采用线下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对学科基础理论和方法的认知与应用能力、博士研究计划及博士培养的相关内容。复试满分为10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素质等方面。
3.科研创新能力考核,审核考生的科研成果等。科研成绩满分为100分。
3.复试时间、地点
(1)4月26日(周日)下午14:30(考生提前半小时到);
(2)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法学院316、317教室(候考教室314)
四、录取
我院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及科研创新能力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审批,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英语*20%+专业课一*40%+专业课二*40)×4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40%+科研成绩×20%。其中,科研成绩计分办法见附件1。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五、招生监督
咨询电话:0553-5910625
监督电话:0553-5910620
监督邮箱:2038500542@qq.com
上述实施细则由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法学院
2026年4月17日
附件:
1.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成绩计分办法
2.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成果和项目登记表
3.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