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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播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编辑:崔霞 预审:秦枫 终审:宁利新发布日期:2026-04-1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根据《安徽师范大学2026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公开招考)》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纪委书记、分管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学术分委会主任、相关博士生导师和研究生秘书组成。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健全招生考试工作办法,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二、考试安排

初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一)初试科目: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二)初试时间:4月25日至26日上午

(三)初试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详见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一)请考生于4月24日中午12:00前将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支撑材料(按类别汇总成一个PDF)、科研信息统计表三项内容压缩成一个文件夹,以“姓名+文化传播学”命名发至ahnuxinwen@163.com。

(二)请考生于4月24日14:30-17:30到学苑北楼9号楼研工办509室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如下材料(咨询电话0553-5910917):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硕士学位证书;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3.准考证(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现场确认时加盖报考学院公章后方可为有效);

4.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

5.政治审查表;

6.本人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7.考生个人陈述(包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等材料;

8.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及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10.其他可以证明本人科研或英语能力的材料。

相关表格下载见链接https://yz.ahnu.edu.cn/info/1003/8486.htm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

时间:4月27日(周一)上午9:00。考生须提前20分钟到达复试地点。

地点:学苑北楼9号楼507

(二)复试形式

复试均统一采用线下复试形式,对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素质等方面。

2.综合面试:组织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具有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通过考生自我评价和回答问题,对考生学习经历与成绩、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

3.科研创新能力:根据考生提供的业绩成果等材料对其做出评分(评分参考附件1)。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

、成绩计算及录取规则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3*30%+综合面试*40%+科研创新能力*30%

(二)录取规则

1.拟录取名单初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组对复试小组提交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送研究生院审定。

2.拟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将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审定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学生不得录取。

3.签约。经学校批准录取的学生须与学院、招生导师就博士培养要求、目标任务等签订合约。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奖助学金和相关待遇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4.录取体检。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及时到三甲医院参加录取体检,并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提交医院出具的纸质体检报告。

5.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6.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初试科目成绩未达到学校分数线者。

(2)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者。

(3)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工作要求及招生监督

各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本着对招生质量负责、对考生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公平公正、保证质量;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考生泄露考试内容,不得暗示考生如何答题,不得提前泄露考生成绩的评定及评语情况。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取消其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监督电话:0553-5910903

本细则由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6年4月16日




附件1

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创新能力成绩计分办法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创新能力成绩分为科研基准分和科研能力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

一、科研基准分

每个考生科研基准分设定为40分。

二、科研能力

根据考生取得的与文化传播领域相关的论文、项目、专著、教材、获奖等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得分最高的考生按照一定比例(保留小数点后1位)折算为60分,其他考生成绩按照相同比例折算。

(一)论文类需提供期刊纸质版原件备查

1.在一般性学术期刊发表的相关学科学术论文,每篇计10分;

2.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核心)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计20分;

3.在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核心)发表的相关学科学术论文,每篇计30分;

4.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相关学科学术论文、人大复印资料以及《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全文转载论文或转载文章主体部分的相关学科学术论文,每篇计50分;

5.同1篇论文符合以上多个条件或被其他刊物转载,论文级别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计算分数;

6.考生须为第一作者。

(二)项目类

1.主持高等院校的校级项目,每项计5分;

2.主持厅局级项目,每项计15分;

3.主持省部级项目(含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子课题),每项计30分;

4.主持国家级项目(含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子课题),每项计60分。

(三)教材类(限境内出版社出版)

1.主编一般教材,每部计30分;合编5万字以上,每部计15分;

2.主编的教材由人民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或被教育部列为推荐教材,每部计50分;合编5万字以上,每部计25分。

(四)专著类(限境内出版社出版)

1.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不少于10万字),每部计60分;

2.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每部计30分。

(五)获奖类

1.获得省部级科研奖项(仅限政府奖),奖项设立等级者则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每项计60分,二等奖每项计40分,三等奖每项计30分;奖项未设立等级者则比照三等奖每项计30分;

2.获得厅局级科研奖项(仅限党委、政府或全国性学会奖),奖项设立等级者则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每项计20分,二等奖每项计15分,三等奖每项计10分;奖项未设立等级者则比照三等奖每项计10分;

3.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项计10分;

4.以上所获奖项考生排序须为第一,且不含奖项设立等级者的优秀奖。

三、其他说明

1.所有科研成果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2.应届硕士考生提供的成果,导师署名第一,考生署名第二,可视作考生成果。

上述计分若有异议,由学院复试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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