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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3-09-11 浏览次数: 

一、培养目标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领域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2013年秋季入学,一般为三年。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培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六)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已获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 已经在相关专业的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专题研究论文1篇以上(含1篇)。

(七)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但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缴费

时间:2013年3月6日至3月31日

网址: http://graduate.ahnu.edu.cn

报名考试费用:250元/人。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3年4月19日

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新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上报名成功后才能进行现场确认,须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程序如下:

1. 审查资格(以下材料缺一不可,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1)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下载空表);

(2)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表,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习成绩表和课程进修班成绩证明(须加盖培养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公章);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考生近半年内在国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下载空表);

(5)政治审查表(下载空表)。

2. 电子摄像。须本人到现场摄像。

3. 信息确认。现场打印报考博士信息登记表,考生认真核对后,如有误可现场修改,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4. 领取准考证。现场报名合格后,现场领取准考证,报名完成。

五、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1. 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考);

2. 外国语(含听力);

3. 两门业务课。

(二)初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21日。

(三)初试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详见准考证)

(四)复试:

复试时间:2013年4月22日。

复试地点:各院系组织。

复试说明:考生在复试时须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提供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材料,提交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会决议等,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参考。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会决议,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具体办法可在研究生学院网页上查阅《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博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与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及自筹经费博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签订合同。

七、毕业生就业

    定向、委托培养博士生回定向委托单位。非定向培养博士毕业生,根据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按国家宏观调控、各级政府和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模式落实就业单位。自筹经费博士生毕业时,经推荐或自荐落实了就业单位的,可列入就业方案,由学校办理相关的就业手续。

八、其他

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2013年博士专业目录不含辅导员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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