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考方式及招生专业计划
(一)招考方式。2025年,我校拟采用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和公开招考等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2025年,我校共有20个专业拟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详见《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专项计划。下列各专项计划的招生,拟招生计划数已安排至各招生专业目录。
1.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博士(以下简称“思政工作骨干专项”博士),招生学科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报名时该专项计划须选择“高校辅导员专项”;录取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人数的70%以上(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并严格控制本校生源数量,最多招收本校生源1个。
2.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博士(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在职攻博专项”博士),招生学科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报名时该专项计划须选择“两课教师专项”。
3. 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博士(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博士),招生学科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报名时该专项计划须选择“特需人才专项”。
4. 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师范院校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师范教育协同提质专项”博士),招生学科专业为“教育”,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报名时该专项计划须选择“协同创新中心专项”。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博士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有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满足我校2025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中对考生提出的报考条件。
(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博士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硕士学位或2025年应届硕士毕业生。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有2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三)“思政工作骨干专项”博士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并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3. 截止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
4. 有2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5.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 招生学院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思政课教师在职攻博专项”博士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硕士学位。
3. 报考人员必须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录取后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 有2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5.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 招生学院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师范教育协同提质专项”博士报考条件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 符合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基本条件。
3. 具有教育学相关硕士学位,从事教师教育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工作。
4. 教师教育相关专业在职教师,立志为教育事业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且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培养协议回到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的32所地方师范院校(定向单位)就业。根据师范教育协同提质专项计划北京师范大学组团博士招生工作方案,2025年我校定点招收青海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大学、阿坝师范学院和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4所受援高校在职骨干教师。
5. 有2名教师教育相关学科具有博士学历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 招生学院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教育专业学位博士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3. 具有5年(含)以上相应教育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4. 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限招具有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资格证,有较高教学成就、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优秀教师,以及在省市区县教育研究机构(含教研室)从事教学研究的人员。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限招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领域的教师或管理人员。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限招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人员。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 有2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 招生学院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报名与选拔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1)申请审核制:2025年2月中旬;
2)硕博连读:2025年2月下旬;
3)公开招考:2025年3月中旬。
各招考方式网上报名具体时间详见学校后续通知。
2. 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
3. 报名费用:250元/人
4.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完成,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各招考方式的报名工作是分开的,若报名参加我校第一批次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的考生未通过审核或考核未被拟录取者,可参加公开招考,但需重新完成报名并缴费。
(二)选拔程序
1. 硕博连读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考生网上报名,并在参加所在学院组织的考核时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政审表(见附件1)
2)体检表(拟录取后提交,见附件2)
3)两名专家推荐信(见附件3)
4)硕士论文初稿或科研成果总结
5)安徽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4)
6)安徽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表(见附件5)
(2)学院考核:具体时间和考核方式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2. 申请审核制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扫描件到招生学院指定邮箱,材料原件可在参加招生学院组织的考核时提交查验:
1)安徽师范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6);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及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4)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6)本人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7)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见附件3);
8)考生个人陈述(包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
9)体检表(拟录取后提交,见附件2);
10)其他可以证明本人科研或英语能力的材料;
11)政审表(见附件1);
12)招生学院要求的其它材料。
(2)资格审查
招生学院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择优确定入围者。审查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我校研招网进行公布。
(3)考核
招生学院负责通知通过审核的考生参加考核,并查验网上报名期间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考核的具体时间、方式和要求由招生学院制定,并于报名前对外发布招生考试与录取细则。
3. 公开招考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考生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报考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后才能进行现场确认环节,现场确认时须考生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硕士学位证书;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3)准考证(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现场确认时加盖报考学院公章后方可参加考试);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思政工作骨干专项”者需提供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委)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见附件7);
6)报考“思政课教师在职攻博专项”者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报考登记表(见附件8)。
7)专家的推荐信,由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报考3个定向就业专项计划和教育专博的考生要求副高或相当职称即可)以上职称专家填写(见附件3);
8)政治审查表(见附件1);
9)招生学院要求的其它材料。
(3)考试。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初试科目分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详见《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具体初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复试内容,详见报考学院公布的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五、录取
研究生院分批次将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一)录取办法
我校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录取办法详见招生学院公布的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和招生考试与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二)录取要求
1. 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考生须及时将协议提交到招生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协议者不予录取。
2.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 录取体检。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及时到县级以上医院参加录取体检,并在公示期内向报考学院提交医院出具的纸质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制与学费
(一)学费标准。学博为10000元/年·生。教育专博为14000元/年·生、音乐专博为20000元/年·生(专博专业的学费标准最终以物价部门备案为准)。
(二)基本学制。学博专业为三年、专博专业为四年。
(三)学习方式。所有专业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七、奖助体系
我校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政策,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
八、本章程适用于报考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